雙聯學制申請條件
本校合作辦理雙聯學制之國外學校,以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關係之國外大學為主,且應為當地國政府或教育主管機關立案或認可,並經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之大學。
本校合作辦理雙聯學制學位之國外大學學生之甄審入學程序,依本校外國學生入學申請辦法辦理。
♦本校學生至國外學校修讀雙聯學制,在本校修業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
一、四年制學士班學生至少4學期
二、碩士班學生至少2學期
♦至本校修讀雙聯學制學位之外國學生,在本校修讀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
一、四年制學士班學生至少2學期
二、碩士班學生至少2學期
♦申請條件
因每所學校所需條件不同,請聯絡國際交流中心洽詢詳細資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