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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際競賽】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

一、獎勵金申請須知

 1. 申請資格: (一)參賽時為臺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,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
  (二)受理11281日至113731日期間,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 賽獲獎者之獎勵金、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;11381日以後獲獎者,請於114年度申請。

 2. 申請作業: (一)為因應環保,全面改為線上申請作業。

  (1) 申請人至官方網站申請帳號密碼,登錄並完成相關填寫作業,送出資料後下載 PDF 檔,備妥所需檢附資料並親筆簽名。

  (2) 上開完成簽名之資料以 PDF 檔格式寄至學校專責單位(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)。

  (3) 學校彙整完校內申請案件後,檢附申請清冊備文(電子公文)報部。

  (4) 以校(系)為單位將上開申請檔案彙整於官網行政系統上傳。

  (二)請各系所寄電子檔至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。 截止日:11371023:59前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二、獎金差額申請須知

 1. 申請資格:(一)112年度業經核定獎勵金之獲獎者,以核定公文為憑。

  (二)受理11281日至113731日期間,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 賽獲獎者之獎勵金、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;11381日以後獲獎者,請於114年度申請。

 2、申請作業:(一)為因應環保,全面改為線上申請作業。

  (1) 申請人至官方網站登錄並完成相關填寫作業,送出資料後下載 PDF 檔,備妥所需檢附資料並親筆簽名。

  (2) 上開完成簽名之資料以 PDF 檔格式寄至學校專責單位。

  (3) 學校彙整完校內申請案件後,檢附申請清冊備文(電子公文)報部。

  (4) 以校(系)為單位將上開申請檔案彙整於官網行政系統上傳。

  (5) 請各系所寄電子檔至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。 截止日:11371023:59前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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