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教育部「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」甄選簡章
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2年05月15日止。
申請名額:預計正取14名,備取7名,每校至多推薦1名。
申請方式:請備齊應繳之書面資料於期限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再由學校統一報部申請。
申請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之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。
(二)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。
(三)本獎學金受獎期間自112年9月起至113年2月止,共6個月,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。
其他未盡事宜,請參閱簡章說明並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