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僑港澳生】僑委會114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申請(114.02.27截止)
一、說明:旨揭獎助學金,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、團體、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,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、依各類獎項規定。
(二)、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(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,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。
(三)、未領取僑委會「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」者。
(四)、留級、重讀、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,均不得申請。
(五)、需持有本會 i 僑卡。
三、申請流程:
(一)、申請學生需於本年2月27日前至僑委會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)線上填寫申請資料,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(請依說明勾選、妥善黏貼並簽名)。
(二)、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(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,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)。
(三)、將上述兩份文件送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辦公室(E108),承辦人顏正裕。
四、「獎學金申請系統操作手冊」、以及「受理捐贈獎助學金清單」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