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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僑港澳生】僑委會114年度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申請(114.02.27截止)

一、說明:旨揭獎助學金,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、團體、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,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  (一)、依各類獎項規定。

  (二)、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(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,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。

  (三)、未領取僑委會「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」者。

  (四)、留級、重讀、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,均不得申請。

  (五)、需持有本會 僑卡。

三、申請流程:

  (一)、申請學生需於本年227日前至僑委會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線上填寫申請資料,填妥後匯出申請表相關證件黏貼單(請依說明勾選、妥善黏貼並簽名)。

  (二)、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(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,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)。

  (三)、將上述兩份文件送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辦公室(E108),承辦人顏正裕。

四、「獎學金申請系統操作手冊」、以及「受理捐贈獎助學金清單」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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